答:同一注冊證書內所包含內容,應符合《醫(yī)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》的要求。是否能夠在原注冊產品的基礎上新增型號、配件,取決于新增型號與原有型號的差異,以及新增配件與原有產品的關聯性。如新增型號、配件與已注冊產品按照《醫(yī)療器械注冊單元劃分指導原則》可劃分為同一注冊單元,則可以按許可事項變更申請增加。